發(fā)布時間:2024-7-17 9:26:39 來源:廣東省工程造價協(xié)會 瀏覽量:845 【字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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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關單位:
為貫徹落實《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建辦標〔2020〕38號)和《廣東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關于印發(fā)廣東省工程造價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粵建市函〔2021〕502號)的要求,加快建立工程造價數據庫,我協(xié)會擬建立廣東省建設工程材料(設備)價格信息數據庫(以下簡稱:“材價數據庫”)?,F征集各類工程建設材料及設備生產企業(yè),以及經生產企業(yè)授權提出申請的經銷(代理)商(以下簡稱:“申報單位”)作為信息提供方,合作開展材價數據庫建設相關工作,并定期向社會發(fā)布材料設備市場價格信息,為工程建設項目參建各方提供參考。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1、材價數據庫在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指導和監(jiān)督下,由廣東省工程造價協(xié)會主辦在元造價平臺運營。
2、遵循“公開征集、擇優(yōu)入庫、定期評價、優(yōu)勝劣汰”的原則,凡認可材價數據庫相關管理制度,有意參加我省工程建設的材料設備供應商,均可提出入庫申請。
3、為方便用戶直觀了解工程價格指數及市場材料價格信息,協(xié)會擬篩選部分優(yōu)質入庫供應商及其價格信息,編制《廣東省建設工程材料(設備)價格信息數據》期刊,以季刊形式定期發(fā)布。
1、申報單位為具有國內獨立的法人資格,從事生產或經銷建設工程材料(設備)業(yè)務,守法經營,信譽良好,且自愿接受廣東省工程造價協(xié)會對其產品及價格信息進行審核及公示的,經審核后發(fā)布確定為信息提供方。
2、申報產品必須滿足該產品國家標準、行業(yè)標準等有關要求。
3、本次征集接受生產廠商或授權代理商申報。代理商需提供生產廠商的資質文件、產品銷售授權文件及申報入庫授權文件。
4、申報單位應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、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。若經用戶舉報,已入庫供應商申報信息真實性不符合要求,或出現報價虛高、產品質量等問題,經調查核實后,將對該申報單位實施暫停入庫、刪除報價信息等處理。
1、注冊:訪問網址:https://www.meta-cost.com,注冊“廠商用戶”身份,根據提示完成注冊與認證。
2、報名:在首頁的征集頁面,點擊“《廣東省建設工程材料(設備)價格信息數據庫》申報系統(tǒng)”按鈕,根據提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并按照模板格式上傳價格信息。
3、審核:成功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價格信息后,等待審核通過即完成申報流程。
1、資格審核:協(xié)會對申報單位進行資格審核,核實其資質、證照、信譽、業(yè)績等情況。資審結果將通過郵件或電話通知申報單位。
2、價格信息審核:材價數據合規(guī)審查委員會對申報單位的價格信息進行審查。審查結果將通過郵件或電話通知。
3、公示結果:將評審通過的信息提供方名單及相關價格信息在元造價平臺(https://www.meta-cost.com)及微信公眾號展示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,確保信息提供方具備高度的可靠性和穩(wěn)定性。
廣東省工程造價協(xié)會:
陳工020-83344491
元造價咨詢:
周健烽 15820255306
祝江紅 18028099210